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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會員結婚祝賀金

  • 入會連續滿一年以上者且具勞健保身分繼續加保者,可請領新臺幣 600 元整。
  • 附件:戶籍謄本(請勿省略記事)。
  • 會員申請以上各項福利慰問金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,【三個月內】須檢具有效證明提出申請,逾期視同放棄。
  • 申請僅一次為限。

▲家屬逝世奠儀金

  • 入會連續滿一年以上者且具勞健保身分繼續加保者,可請領新臺幣 500 元整。
  • 附件:家屬死亡證明及會員身分證或家屬除戶謄本。
  • 會員申請以上各項福利慰問金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,【三個月內】須檢具有效證明提出申請,逾期視同放棄。
  • 限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。

▲會員意外住院慰問金

  • 入會連續滿一年以上者且具勞健保身分繼續加保者,意外住院日數連續達三日(含)以上,可請領新臺幣 1,000 元整。
  • 附件:應診醫院開立之診斷書(請註明住院、出院起訖日期)。每次事故以給付 1 次為限。
  • 入會連續滿一年以上者且具勞健保身分繼續加保者,意外住院日數連續達七日(含)以上,可請領新臺幣 2,000 元整。
  • 附件:應診醫院開立之診斷書(請註明住院、出院起訖日期)。每次事故以給付 1 次為限。

▲特殊急難事故撫恤金

  • 入會連續滿一年以上者且具勞健保身分繼續加保者,可請領新臺幣 5,000 元整。
  • 會員申請以上各項福利慰問金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,【三個月內】須檢具有效證明提出申請,逾期視同放棄。

▲重陽敬老金

  • 入會連續滿十五年、年齡六十五足歲以上者且具勞健保身分繼續加保者,可請領新臺幣 600 元整。
  • 申請期限:每年八月一日至八月卅一日申請,逾期不再受理,視同放棄。
    需備文件:(1) 申請書 (2) 身份證影本 (3) 存摺影本
  • 會員會費需繳至當年度9月份(含)以後。

▲子女獎學金

一、申請期限:

每學年度舉辦一次,於每年九月一日至九月卅日申請,逾期不再受理視同放棄

二.獎學範圍及金額:

  1. 國中組:每名新台幣一、二00元。
  2. 高中(職)組(含五年制大專院校一、二、三年級):每名新台幣一、五00元。
  3. 大學(專)組(含五年制大專院校四、五年級):每名新台幣二、000元。

三、應備條件:

  1. 入會連續滿一年以上者且具勞健保身分繼續加保者,限國內就讀各等級學校,其學業各科成績符合本會辦法之規定者均可辦理申請。
  2. 每名會員每年僅申請一名子女為限,且該名子女每年僅申請一次為限。
  3. 會員會費需繳至當年度9月份(含)以後。
  4. 其子女學業成績上下兩學期:(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)
    • 國中組:不分公私立,上下學期總平均達85分以上,各科不得低於70分(各科不採平均)。
    • 高中(職)組、大學(專)組:
      公立:學年總平均達80分以上,各科不得低於70分(各科不採平均)。
      私立:學年總平均達85分以上,各科不得低於70分(各科不採平均)。

附註:

  1. 該學年度(上下學期)有成績不符合本會標準或有學分未完成者即核定不給予獎學金。
  2. 應屆畢業生未畢業者,當年度及以後皆核定不給予獎學金。
  3. 學年成績及學分都須為國內學校之成績及學分。
  4. 作為國外交換學生期間、研究所以上、在職專班、社會大學等無法申請。

     5.需備文件

  • 子女獎學金申請書。(下載)
  • 該年度上下學期之正本成績單
  • 學生證影本或畢業證書影本(當年度畢業者)
  • 戶口名簿影本
  • 存摺影本​

*如成績是甲乙丙丁或ABCD,請至註冊組申請百分比成績單,如無檢附百分比成績單,工會則通一律採各級最低分計算。 (例如甲為80分以上90分以下,以80分計算)


*提醒您~凡申請以上各項福利金,欠繳當月會費者,視同棄權!*

▲會員結婚祝賀金

  • 入會連續滿一年以上者且具勞健保身分繼續加保者,可請領新臺幣 600 元整。
  • 附件:戶籍謄本(請勿省略記事)。
  • 會員申請以上各項福利慰問金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,【三個月內】須檢具有效證明提出申請,逾期視同放棄。
  • 申請僅一次為限。

▲家屬逝世奠儀金

  • 入會連續滿一年以上者且具勞健保身分繼續加保者,可請領新臺幣 500 元整。
  • 附件:家屬死亡證明及會員身分證或家屬除戶謄本。
  • 會員申請以上各項福利慰問金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,【三個月內】須檢具有效證明提出申請,逾期視同放棄。
  • 限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。

▲會員意外住院慰問金

  • 入會連續滿一年以上者且具勞健保身分繼續加保者,意外住院日數連續達三日(含)以上,可請領新臺幣 1,000 元整。
  • 附件:應診醫院開立之診斷書(請註明住院、出院起訖日期)。每次事故以給付 1 次為限。
  • 入會連續滿一年以上者且具勞健保身分繼續加保者,意外住院日數連續達七日(含)以上,可請領新臺幣 2,000 元整。
  • 附件:應診醫院開立之診斷書(請註明住院、出院起訖日期)。每次事故以給付 1 次為限。

▲特殊急難事故撫恤金

  • 入會連續滿一年以上者且具勞健保身分繼續加保者,可請領新臺幣 5,000 元整。
  • 會員申請以上各項福利慰問金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,【三個月內】須檢具有效證明提出申請,逾期視同放棄。

▲重陽敬老金

  • 入會連續滿十五年、年齡六十五足歲以上者且具勞健保身分繼續加保者,可請領新臺幣 600 元整。
  • 申請期限:每年八月一日至八月卅一日申請,逾期不再受理,視同放棄。
    需備文件:(1) 申請書 (2) 身份證影本 (3) 存摺影本
  • 會員會費需繳至當年度9月份(含)以後。

▲子女獎學金

一、申請期限:

每學年度舉辦一次,於每年九月一日至九月卅日申請,逾期不再受理視同放棄

二.獎學範圍及金額:

  1. 國中組:每名新台幣一、二00元。
  2. 高中(職)組(含五年制大專院校一、二、三年級):每名新台幣一、五00元。
  3. 大學(專)組(含五年制大專院校四、五年級):每名新台幣二、000元。

三、應備條件:

  1. 入會連續滿一年以上者且具勞健保身分繼續加保者,限國內就讀各等級學校,其學業各科成績符合本會辦法之規定者均可辦理申請。
  2. 每名會員每年僅申請一名子女為限,且該名子女每年僅申請一次為限。
  3. 會員會費需繳至當年度9月份(含)以後。
  4. 其子女學業成績上下兩學期:(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)
    • 國中組:不分公私立,上下學期總平均達85分以上,各科不得低於70分(各科不採平均)。
    • 高中(職)組、大學(專)組:
      公立:學年總平均達80分以上,各科不得低於70分(各科不採平均)。
      私立:學年總平均達85分以上,各科不得低於70分(各科不採平均)。

附註:

  1. 該學年度(上下學期)有成績不符合本會標準或有學分未完成者即核定不給予獎學金。
  2. 應屆畢業生未畢業者,當年度及以後皆核定不給予獎學金。
  3. 學年成績及學分都須為國內學校之成績及學分。
  4. 作為國外交換學生期間、研究所以上、在職專班、社會大學等無法申請。

     5.需備文件

  • 子女獎學金申請書。(下載)
  • 該年度上下學期之正本成績單
  • 學生證影本或畢業證書影本(當年度畢業者)
  • 戶口名簿影本
  • 存摺影本​

*如成績是甲乙丙丁或ABCD,請至註冊組申請百分比成績單,如無檢附百分比成績單,工會則通一律採各級最低分計算。 (例如甲為80分以上90分以下,以80分計算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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